经过多年的努力探索和大胆实践,中心逐渐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点的整体的、动态的三级康复管理模式。首先,根据患者评估情况,确定康复级别,实施分级分类别的康复培训。不同级别的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和自由度不同,相互之间互补互助,级别之间有条件转换。
康复一级:
主要针对病情不稳定、社会功能受损严重的患者,康复内容以始动性训练为主,目的是使患者养成合理有序的生活能力,改善懒散等不良习惯,具备基本的生活能力。培训场所主要在病房内,出入公共区需由工作人员陪同。
康复二级:
主要是针对病情基本稳定、社会功能部分受损、社交能力存在缺陷的患者,康复内容为分成5类的自我管理小组,完成病房内的相应岗位工作。培训地点主要在病房内和部分公共区域,在病房内不需要工作人员陪同,完成自己相应工作即可,在公共区需要工作人员陪同。
康复三级:
主要是针对病情稳定、社会功能和社交能力缺陷不严重的患者,康复内容是不同职业种类的职业康复,如配送员、环卫工、洗衣工、超市售货员等,患者每天佩戴胸卡按时到公共区“上岗工作”,没有工作人员陪同。
精神疾病具有迁延不愈、反复发作的特点,很多亲属渐渐便放弃了病人恢复功能水平的希望,加上各种家庭条件的制约如夫妻离异、父母年迈导致病人缺乏监管,使得很多病人只能常年在精神疾病专科机构住院,大大增加了病人的衰退速度,增加致残率。同时受条件限制,难以建立香港式的“庇护工场”,病人的认知水平和社会功能恢复到一定程度后,不能给病人提供职业康复培训,最终还是会导致精神残疾。中心开展职业康复的目的也正是为了提升患者社交能力和职业能力,为了将来回归社会打基础。达到相应条件的一级、二级患者经过评估后可以提高康复级别,反之,有病情波动、躯体情况等患者也要适时降低康复级别,康复三级患者出现突然的急性发作、严重的生活事件、意外受伤等情况时,立即将康复级别调整到一级,在病房内充分治疗观察之后重新评估定级。
冀公网安备 130123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