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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的家庭护理

发布时间:2021.04.01

  在我国,受各种因素影响,有一部分精神疾病患者只能门诊治疗或住院后症状稍缓解后就会要求出院治疗。由于精神疾病的表现各异,家庭护理也要因人而异。
那么对待这一部分患者应该如何进行家庭护理呢?
1.对兴奋躁动的患者
  这种病人兴奋躁动,行为紊乱,容易吵吵闹闹,容易造成对周围民众的影响,要尽量做到隔离在家,尽量少外出,或有家人随时陪伴,以免遭到别人围观与挑逗,引起自伤或伤害他人等意外事故。病人居室内的物品要简单,以免患者随手乱扔乱砸,造成经济损失或伤害现象,必要时可用宽布条将病人四肢约束起来,或束缚于床上,松紧要适当,经常查看束缚部位血运情况,以免肢体受伤。有机会带病人到宽广的地方走一走,温和而耐心地与病人交谈,都可能使病人安静下来。也可以鼓励病人做些简单的劳动和文体活动,也能使他们情绪趋向稳定。不要同病人争执、对骂,以免激怒病人。保持周围环境的安静,可使患者在用药后尽快入睡或镇静下来。
2.对有自杀企图的患者
  抑郁症患者,由于情绪低落、意志消沉、自责自罪、自认为不配活在世上,常会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寻短见。也有的患者是在幻听的支配下,听到有人叫他死,或在被害妄想支配下,认为与其被害死,不如自己死了干脆。常见的消级方式有上吊、离家投河跳井、跳楼、用锐器割血管、服药、服毒等。这类病人的住房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家中绳子、刀剪、药品等一切可以作为自杀的工具要收藏妥当,电源尽可能使病人接触不到。有的病人在出现自杀行为前,往往会流露出消极言语。也有的病人为了达到自杀目的,伪装病情好转,或以种种借口,差使家人外出,而自己却趁机自尽,凡此种种,必须经常观察其动态,严加防范,尤其是夜间更要小心。
3.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
  要督促和协助他们料理生活,如定时为他们洗澡、理发、剪指甲,做好个人卫生,气候变化时督促他们增减衣服等,防止因行动不便而致摔伤。这类病人往往是那些已有明显精神衰退的精神分裂症与脑器质性痴呆患者。
4.对有些受妄想、幻觉支配而拒食的患者
  先要了解拒食的原因,然后,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劝精神病人进食。
5.对病情稳定的患者
  鼓励适当参加劳动及社会公娱乐活动,促进患者社会功能的早日恢复。

不论何种疾病与症状表现如何,在家庭护理中应注意如下几点:
1、按时提醒或发药给病人服用。

2、服药期间,禁止饮酒、少抽烟或不抽烟为好。

3、不肯吃药的患者,尽量采用肌肉注射途径给药。

4、服药剂量较大的患者应避免重体力劳动。

5、关心并保证患者的饮食良好,保持大小便通畅。

6、服药期间严禁驾驶或高空作业。

7、定期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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