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精神病人政策有哪些?
是可享受残人待遇,个人营业或家人经商可免税,家庭贫困户还可以享受低保,特困家庭的民政有困难补助。
可免费服用传统、常规的抗精神类西药,但需要办理“残疾证”。
一、贫困精神病患者生活和医疗救助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按程序应保尽保,按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并视困难程度予以分类施保救助。对享受了城市低保的精神病患者,可从城市医疗救助金中解决一定金额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平时购药维持治疗;对严重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疗的,按城市医疗救助政策,一年可予以*高限额的住院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要纳入农村低保。
二、纳入农村低保的可按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全额进行补助。对农村精神病患者,农村医前救助每年可从农村医疗救助金中酌情解决100—200元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在就近卫生院或卫生室购药维持治疗;病情严重者需入院治疗的,通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后再予以二次救助。
三、贫困精神病患者就医的优惠政策对2008年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精神病年门诊费用超过1000元的,新合办继续执行一年定额补助200元的政策。对精神病人因精神病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者,新合报销比例提高到70%。
四、符合条件的病人家属均可到当地卫生机构申请被纳入这一服务体系中然而,摆在眼前的现实问题是,多数重性精神病人的家属都不知道这一优惠政策,更不知道如何申请纳入国家。
冀公网安备 130123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