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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神病人涉法责任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24

  涉法,特别是因肇事构成刑事问题的精神病人,须经由司法程序提交授权的精神科专家,或医师进行精神病医学鉴定。其他人士或未经专业训练的医生不得受理鉴定案例。
  原则上讲,肇事当时对自身行为丧失辨认能力和丧失控制个人行为能力者,可认定为无责任能力;反之为有责任能力。从精神病类别上看,现症重精神病患者,如患各型精神分裂症、躁郁症、偏执性精神病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者,可以考虑认定为无责任能力,但要做具体分析。以上几种重精神病的缓解期则具有责任能力。对患有发作性的精神障碍者应进行健康调查与有关的检查。确属因疾病发作而肇事或存在意识障碍者应认定为无责任能力。但是一般的饮酒过量引致行为改变或慢性酗酒产生的一时性精神异常,通常不认定为无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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