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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两项者,可确诊为精神分裂症!

发布时间:2016.01.12

针对精神病的检查诊断工作,专家提出了RDC诊断标准:活动期至少具有下列两项者,可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具备一项者,作为疑似病例处理。

1、思维被广播,思维被插入,思维被夺。

2、被支配(或被影响)妄想,其他怪异的妄想,或多个妄想。

3、躯体妄想、夸大妄想、虚无妄想或其他妄想,但不伴被害或嫉妒内容,且持续一周以上。

4、任何类型的妄想,伴任何形式的幻觉,且持续一周以上,这也是精神病的检查诊断标准。

5、持续评述患者行为或思想的幻听,或两人以上的会话性幻听。

6、与患者的情绪不协调的言语性幻听。

7、任何形式的幻觉,终日存在且持续数日,或断续出现持续一月以上。

8、显著的思维形式障碍,伴钝化或不适切的表情,或伴任何类型的妄想或幻觉,或伴显著的行为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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