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的致病因素可分为三大类
发布时间:2015.11.10
精神病常是多种致病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可将这些致病因素按作用的时序分为素质因素、诱发因素和维持因素。素质因素决定了患者对精神病的易感性,诱发因素是精神病发病的导火索,维持因素使病程迁延。
素质因素主要是指先天性遗传因素及婴幼儿期生理、心理和社会因素。这些因素决定了患者对于精神疾病的易感性,是精神病致病因素中*重要的因素。素质因素还包括某些后天获得的特征,先天性遗传和后天获得的心理特征共同组成了人的人格特征。人格特征是素质因素中重要的部分,患者人格特征的评估有助于解释患者对于应激事件的反应。
诱发因素是指在发病前不久发生的,对于精神障碍起到诱导作用的一些时间。诱发因素是否能够导致精神障碍的发生,以及会导致何种精神障碍在一定程度上是取决于素质因素的。诱发因素包括生活环境的改变,遭受不幸,身体遭受重大创伤等。
维持因素是患者发病后导致病程持续迁延的某些因素。如精神障碍导致的继发功能减退、社会退缩。这些维持因素常在发病后才出现,对于病情的缓解有阻碍的作用,但往往通过治疗可以改善。